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发布。通知要求,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和严格视力检测与相关服务督导检查,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
通知明确提出,禁止向校园提供未获得相关资质的近视防控产品和相关服务,坚决避免造成学生视力健康“二次伤害”。其中,要求采用质量认证手段推动近视防控工作,积极开展教室照明和读写台灯等健康照明产品、桌椅人体工效学产品、眼视光产品、学习用品、验光配镜服务等认证工作,提升近视防控相关产品质量和视觉健康服务水平。
随着青少年的近视率不断增加,为了保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此前,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方案》中的要求,保障儿童青少年能够使用性能合格的照明灯具和教学用品,更有利地保护儿童青少年的视力健康,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疾控局的指导下,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此前组织起草了GB 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